定义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一种专门针对诉讼标的额较小、事实简单、证据易于收集的民事纠纷而设计的简化诉讼程序。 其特点是程序简单、快捷、费用低廉。
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诉讼标的额小于一定金额的民事案件,如: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借贷合同纠纷
其他金额较低的民事纠纷
程序特点
当事人举证为主: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取证,主要依靠当事人自行举证。
口头审理为主:简易程序案件一般采用口头审理的方式,庭审过程相对简单。
限期审理: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3个月。
简化证据审查:对证据的审查程序有所简化,法院主要审查是否与案件有关、证明力是否充足等。
调解优先:简易程序案件优先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进行审判。
优点
程序简单快捷:简易程序简化了诉讼程序,可以快速解决纠纷。
费用低廉:由于程序简化,相关的诉讼费用也较低。
便民利民:适用于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注意事项
非强制适用: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不得反悔:当事人在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后,不得反悔要求适用普通程序。
不得上诉: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案件一般不得上诉,但有重大错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