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反公证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公证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七十三条本规则由司法部解释。 第七十四条本规则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2002年6月18日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72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证程序,保证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关于公证程序规则2006,公证程序规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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