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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

发布:江东过客

法律分析:如有质量问题,7天内可退货,15天内可换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造成后果。如有损坏,卖家必须赔偿:

(1)产品不具备产品应有的功能,且未事先明确说明;

(2)产品不符合本产品或其他产品的要求。包装上注明适用的产品标准;

(三)产品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卖方按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坏后,由制造商或其他卖方(以下简称供应商)负责)向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提供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供货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坏的,由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或者工商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商品,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的,不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经营者负责退款。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向消费者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增加,并加计该商品的价格。或服务。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补偿金额为三倍,追加补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适用该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守规定。供应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损害赔偿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倍以下的罚款。

超出保修期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在延长保修期内的产品我们可以提供保修,否则不予保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对正常情况下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承担责任。商品或服务的使用条件应得到保证。服务的接受产品应具有的质量、性能、使用和保质期,除非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之前知道缺陷并且缺陷的存在不违反法律的任何强制性规定。。

企业通过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可能与所表明的质量状况存在差异。我们保证它们匹配。。

企业提供的汽车、电脑、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或者装修、装潢服务,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有权接受商品或者服务。必须在六个月内发现,如有瑕疵,由经营者负责举证。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协议退货。我可以。要求运营商承担更换、维修或其他义务。在国家规定或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自收到产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如果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据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换货、修理的,交通费等必要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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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诽谤消费者不得搜查其身体或财物,也不得侵犯其人身自由。

第二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企业。,消费者将被要求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费用、期限和履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必须提供。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合法、必要的原则,确定收集、使用的目的和方式。,必须明确指定范围。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提供信息。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必须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如果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必须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拒绝,企业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

参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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